一、主辦單位:
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
指導單位:
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、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
二、海峽兩岸台北旅展台北秘書處:
三、海峽兩岸台北旅展北京秘書處:
四、展覽會場:
台北世貿中心展覽館一館全區
110 台北市信義路5段5號
五、展覽日期:
2010年8月13日(五)~16日(一)
六、參展資格:
兩岸旅遊機構、航空公司、旅行社、飯店、渡假村、民宿、主題樂園、遊輪、鐵路及公路客運、租車公司、旅遊雜誌刊物出版社及其他旅遊相關產業等。
七、參展手冊及服務申請:
有關本旅展參展單位及展場佈置之相關規定與說明,以及參展單位(含分租單位)之資料提供和服務申請均將詳細記載於參展手冊中。該手冊預計於2010年3月1日起於兩岸展網站上供參展單位下載。
參展單位資料提供和服務申請之表格(E-Form)亦將於2010年4月30日起同時於兩岸展網站開放填寫。
八、聯絡方式:
本展主要聯絡方式以電子郵件之傳送為主,請參展單位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務必填妥主要聯絡人之e-mail電子信箱,如有變更請以書面及電話通知主辦單位更改,以免錯失相關訊息,影響本身參展權益。
九、參展證:
每個攤位或9平方米空地展位享有4位參展工作人員之4張免費全程參展證和每日4張工作券,每位參展代表於每日進入展場時,請憑工作?進場。參展代表可憑工作?存根於出入口處加蓋隱形戳章后,重複進出展場。不足之工作券請另行申購,每份(4張)費用為新台幣640元。
十、參展單位之權益:
免費參與或出席下列大會公開活動
● 參展單位展前記者會 ● 歡迎晚會 ● 開幕典禮 ● 旅遊產品說明會 ● 線上旅展 ● 中央舞台表演節目
十一、注意事項:
參展名稱:參展單位報名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,申請更改原有之報名單位名稱;攤位僅能標示原報名之單位名稱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將立刻拒絕其參展及報名參加來年旅展。
請參展單位須於報名七日內傳送合法登記證明文件、商品禮券樣張影本至:02-25943265海峽兩岸台北旅展台北秘書處收,方可正式完成報名手續。